現在是領導人說的話就叫法,不贊成領導人說的話就叫違法,這種狀況不能繼續下去了(2)
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鄧小平在不同場合一再強調,現在的體制很不適應四個現代化的需要,要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,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。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,他的民主與法制思想不斷豐富和發展。例如,他提出什麼叫社會主義民主,民主和法制的關系是什麼,這些要搞清楚﹔要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,保障人民民主,必須使民主制度化、法律化﹔反對“全盤西化”,堅持和不斷完善我國社會主義的根本政治制度,加強民主監督,黨的工作的核心,是支持和領導人民當家做主﹔黨內生活、社會生活都要肅清封建主義的影響,各種制度,都要從肅清封建主義的角度去考慮,逐步加以改革﹔要發揚民主,但不能搞無政府主義,如果說個人自由與國家的自由和大多數人的自由相矛盾,這種自由就不能提倡﹔制定法律的步伐要加快,要堅決按法律辦事,特別是高級干部要遵守法制,黨委領導的作用第一條就是應該保証法律生效、有效,等等。總之,就是要堅持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統一,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,走依法治國的道路。
1980年8月,鄧小平在《黨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