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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日報:嚴懲學術不端淨化學術空氣

敬一山

2016年12月16日09:08    來源:光明日報

原標題:嚴懲學術不端淨化學術空氣

  近日,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在京召開通報會,通報了2015—2016年查處的科研不端行為典型案例。過去一年基金委接收日常舉報案件、專項案件及主動核查案件共計382件,最終基於調查結果處理相關責任人172人,處理相關依托單位9個。

  更讓人憂慮的是,根據基金委的通報,2015年3月開始,英國現代生物、斯普林格等國際出版集團4批集中撤稿中,涉及中國作者的論文達117篇。其中,有28篇標注已經或即將受到科學基金資助。基金委對這28篇被撤論文展開集中調查。調查發現,這些被撤論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“潤色”並投稿﹔更有甚者,部分論文完全是通過論文買賣,請人捉刀代為撰寫和投稿。

  打擊學術不端早已是共識,但從效果來看,似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,其重要原因在於造假者的成本太低。過去幾年,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陸續公布了一些學術不端的案例,並進行了相應處理。但整體來看,論文造假者所付出的代價和他們造成的負面影響嚴重不相稱。對個人的處罰,通常不過是“三板斧”——公開通報批評,追回已撥經費,取消幾年的申報資格,對科研人員所在單位的處理,也不過是通報批評。這些處罰的實質,不過是把本不該屬於這些科研人員的經費和榮譽拿回去,並沒有實質性的懲戒。不痛不痒的處罰,威懾力自然有限。

  當然,基金委權力所限,的確缺乏更多懲戒學術不端的手段。真正能給學術不端者念緊箍咒的,是科研人員所在的機構和相關科研主管部門乃至司法機關。在日本,一旦發現學術不端跡象,學術團體、研究機構、政府部門等都會採取嚴厲措施。造假學者被取消學位、被辭退教職的並不鮮見﹔存在造假章、假文件的,司法機關還會介入。有了外在壓力,科研人員的“恥感”才可能被喚醒,淨化學術